受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上海石油交易所西部有限公司负责承办本次燃煤采购电子竞卖交易,具体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7日
2、地点:供应商自主上网进行交易。
3、交收日期:煤炭供货自中标后壹月内完成
4、质量标准:1、低硫低灰煤,须满足约定质量标准:发热量≥5800大卡/千克,含硫量≤0.6%,灰份≤13%,含水量≤13%,挥发份≥30,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第一场)(第二场)
供销合同的报价当中应注明煤价及运费价格,最终成交企业同采购方商谈并在合同中签订;
2、低硫低灰煤,须满足约定质量标准:发热量≥5800大卡/千克,含硫量≤0.4%,灰份≤10%,含水量≤13%,挥发份≥30,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第三场)(第四场)。
供销合同的报价当中应注明煤价及运费价格,最终成交企业同采购方商谈并在合同中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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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扣除当次招标保证金并通知上海石油交易所西部有限公司中止该单位一个月的投标资格(一个月为招标公告中约定的煤炭供货期限)
上海石油交易所西部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