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力总公司燃煤采购远程电子竞卖交易会通知
时间:2017-09-14 来源:竞价交易部 点击:6321次
受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负责承办本次燃煤采购电子竞卖交易,具体如下:
1、时间:2017年9月15日
2、地点:本次为远程交易,请参加交易的企业自行选择交易地点及电子设备。
3、交收日期:煤炭供货自通知后南门站二十天内完成、城北公司、渭水公司十天内完成
4、煤种及质量要求:1、达标煤,须满足约定质量标准: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含硫量<0.6%,灰份<13%,灰分超过15%拒收,含水量≤13%,挥发份≥30,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第一场、第二场)2、达标煤,须满足约定质量标准: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含硫量<0.6%,灰份<15%,灰分超过18%拒收,含水量≤13%,挥发份≥30,焦渣特征≤3,粒度最大颗粒不大于50mm,颗粒 6-25 毫米的不低于60%,且3mm以下的细末不超过30%。(第三场)
1、供销合同的报价应为一票制价格,最终成交企业同采购方商谈并在合同中签订;2、中标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扣除当次招标保证金并通知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中止该单位一个月的投标资格;3、因供应煤炭质量超标导致的政府处罚或造成锅炉生产运行事故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供货单位承担。